婚姻自由权,又称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的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婚姻自由权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权利内容。
一、什么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犯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行动的权利,是行动自由权。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他人不得妨碍。作为独立人格权的贞操权、婚姻自主权以及所谓的知情权,都属于人身自由权。
三、再婚是否受他人干涉
是否结婚,与谁结婚,何时结婚,何地结婚,采取什么仪式结婚等,由公民自由决定,不受强迫、安排和干涉。
1、根据婚姻的具体情况,婚姻自由可分为初婚自由、再婚自由和再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指合法存在的婚姻当事人在夫妻关系破裂、不愿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决定解除婚姻关系;
2、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离婚、再婚和婚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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