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芝罘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芝罘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6631750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备即时办理
申办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军人持军人证件、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的,可出具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暂时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可由该退伍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其身份、户籍证明,替代普通居民身份证和户口,安置部门出具的待安置未分配证明和入伍通知书复印备查。
办理程序:(1)初审,确认管辖,确认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确认当事人双方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2)受理,双方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对证件、证明和声明进行审查。
(4)登记,打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打印《结婚证,收取婚姻登记工本费,并开发票,登记员将男、女双方当事人两本结婚证分别颁发给个人。
收费标准及依据:根据鲁价涉字[1992]227号《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2017年已取消婚姻登记费。收费许可证号码:370601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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