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程序如下:1、违法行为得到确认;2、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3、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4、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申请司法赔偿的步骤有哪些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申请司法赔偿的流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确认违法行为存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违法行为是司法赔偿的前提条件。而这一条件的确认则可以由侵权机关主动或依照申请作出,也可以由其他有权机关作出。
2、提出赔偿请求。作出违法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3、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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