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不动产权利是法律要求的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是多长呢?
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最长为三十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为了服务群众,登记窗口将简化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三、不动产登记有什么用
不动产登记的作用如下:
1.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更好的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实行了统一的登记,将能更好的使相关部门履行整合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并且规范其中的登记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登记之后将能更好的保障其合法的权益。
2.使得各个部门都能够各司其职。涉及的部门就有房屋登记管理的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管理的部门、林权登记管理的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的部门。
3.使得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更加的详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n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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