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以后供应商从破产企业取得的货款是否有效
若企业已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破产流程,其法人资格将被终止。
公司宣布破产后,将用剩余资产按债务优先级负担还款责任。
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与共同盈余债务,然后依据以下顺序偿还:
(一)员工薪资、医疗、残障补助、抚恤等款项,及本应分配至员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款项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若仅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运营,则无需进行破产程序,但仍需偿还所欠货款。
有无偿还能力是一回事,是否偿还又是另一回事。
如公司未进行清算便注销,所欠货款将由撤销机构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在公司遭遇破产终结后,负债责任往往需要由该公司动用其所有资产予以承接。
这是因为在法律制度中,企业被赋予了独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从而使其能够以自身全部财产为基础,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负责。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仅仅局限于他们所承诺投入的资金额度。
若公司的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负债,法院将会宣布该公司进入破产状态,并启动清算程序。
在此过程中,首先会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公益债务,随后再依照特定的顺序对其他债务进行清偿。
倘若清算结束后仍然存在未清偿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便无需再行偿还。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其他违法行为,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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