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债务的原因,根据债务判断的依据,如买卖未付,即买卖合同纠纷;诉因的确定是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的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责任。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权的依据,但不能确定案由。因此,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应当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请求权,依照诉因的规定,主动“认定”案件的性质,确定适当的诉因。
拖欠货款起诉状中利息如何主张
拖欠货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告主张利息的,可以在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中,载明主张利息的数额,由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全文5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