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申请时间为确认为工伤后,根据治疗情况稳定后,可立即申请能力鉴定鉴定。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后会立即进行,但如果劳动者的伤情稳定不稳定,则需要等到伤情稳定后再申请。如情不稳定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么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不受理,要么劳动鉴定机构不出具鉴定结论。
公司、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申请残疾鉴定时,可以申请残疾鉴定,在申请残疾鉴定时,应当提交工伤鉴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肢体残疾评定标准一览表
肢体残疾评定标准一览表:
1、一级肢体残疾:
(1)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2)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3)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二级肢体残疾:
(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3、三级肢体残疾:
(1)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3)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4、四级肢体残疾:
(1)单小腿截肢或缺损;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
(5)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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