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因此,房屋认购书或者房屋认购合同一般情况下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也就是说,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但是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并不是完全与购房合同没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屋认购书会转化为购房合同,这个时候,认购书就等于购房合同了。
签了认购书后,购房者可以拒签购房合同吗?
不管是政府的合同文本,还是开发商的补充协议,都应当是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的。首先,确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协商的结果,购房合同也不例外,没有一方强迫不经协商直接签约。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在一定期限按照一定的条件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认购书签订以后,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依然需要协商和谈判。
在认购书中已经约定的内容,比如具体的房屋面积、位置等,这些可以不在协商的范围之内,这些内容可以直接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假如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告知购房者所认购的房屋与实际认购不符的,这时候购房者可以拒绝签署购房合同;假如购房者经过和开发商的协商就重新确定的面积签订了购房合同,这样是不能认定开发商违约。只要购房者和开发商达成一致,就不构成开发商违约。在购房者与开放商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要回认购金的。如果开发商违背了认购书上的义务,如开发商一房多卖情况,那么,开发商不仅仅要归还购房者的认购金,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全文8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