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
国有土地征收程序如下:
1、征收土地,应先上报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征地得到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
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签订补偿协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四种:
(1)批准文件无效;
(2)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
(3)非法批准征用、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4)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三、土地使用年限规定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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