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及住房保障网了解到,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已制定规则,首先每个家庭每批次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项目,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由经营管理单位在登记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现场参加摇号的申请家庭代表,每个项目抽取10至20人。并采用计算机程序摇号,项目经营单位一次性摇出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现场登记顺序无关。
经营单位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即领取租房补贴残疾家庭类、领取租房补贴其他家庭类和非租房补贴家庭类分别进行登记。租房补贴残疾家庭,指准予领取租房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家庭,指前项规定之外的准予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非租房补贴家庭,指其他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规则,摇号分为六组,按照A-F分组顺序依次进行。具体分组规则为:租房补贴残疾家庭分为A、B两组,A组确认登记一居室单元住房或一个居住空间,B组确认登记二居室单元住房或二个居住空间;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分为C、D两组,C组确认登记一居室单元住房或一个居住空间,D组确认登记二居室单元住房或二个居住空间;非租房补贴家庭分为E、F两组,E组确认登记一居室单元住房或一个居住空间,F组确认登记二居室单元住房或二个居住空间。
2013年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结束后,区房管局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为入围家庭办理后续配租手续,复核不合格的,由区房管局告知入围家庭,并向其发放《住房保障复核结果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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