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男方所欠债务离婚后女方不一定要还。只要女方有证据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也没有用于共同经营的,那么婚姻期间男方所欠债务就不需要共同承担,第三人要因此主张要求女方还款的,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一、债务离婚应该怎么办
关于夫妻债务,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在离婚之前因为一方的赌博或者或者其他的一些娱乐性质,甚至是犯罪所欠的钱,在离婚后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自己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债务,而自己不承担任何债务。如果此时一方对外借债并不是用于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另一方不知情,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话,这种情况下的债务往往都是按照一方个人债务来处理的。特殊情况,因为子女的身体健康,生活又或者教育的各种费用,虽然是由夫妻当中的一人所借,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是有责任承担这笔债务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欠的债务,双方离婚后,在欠债协议规定的期限或者格外约定的期限之内,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这笔欠款,双方不可互相推卸责任。至于双方之间协商约定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其中一方超过了自己承担的份额而偿还债务的,就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给自己。
二、结婚半年女方想离婚要求退还彩礼吗
结婚半年彩礼钱不一定要退。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或者是男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那么在离婚后男方也有权利要求女方将彩礼返还给自己。除此之外,女方在和男方离婚后无需退还彩礼给男方。
三、母亲欠债父亲要回来吗
父亲欠债母亲不一定要偿还。如果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需要偿还,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共同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单方借款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并且所负的债务没用用于家用,那么母亲就可以不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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