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派出所
办理所需证件: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于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⑤《独生子女证(仅限于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期限: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市中分局:85084616槐荫分局:85085054天桥分局:85085678历城分局:85086079长清分局:85086582高新分局:888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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