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费增值税税率的变化
时间:2023-06-30 18:51:56 1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包装物不随产品定价销售,收取定金的,不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但是,超过12个月未退还或者已收取超过12个月的保证金,应当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并按照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率缴纳消费税。纳税人逾期不退还保证金的,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税率现在是多少

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适用16%税率的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0%税率有: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适用6%税率的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第十三条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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