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补偿原则
时间:2023-04-07 08:42:55 9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获得补偿是一种权利,在实务当中可以分为物权跟债权。由于租赁当中不能实现这种租赁的目的给你造成的损失,都可以纳入到一个赔偿范围。但是单纯的租赁权是不予补偿的。补偿的主体必须是物权,物权作为一个主体。那么在补偿的时候怎么来进行确定补偿价值,这是很多企业所关心的一个问题。

1、如果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往往参照耕地征地补偿来进行确定补偿范围。

2、在实务当中很多集体土地参照国有土地来补偿。但它的价值是稍逊于国有土地的。但是不能过分的低,也不能脱离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体现出的市场价值。可以从使用年限、用途区别等等来判定。

一、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业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组成部分:

1、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

2、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

3、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

4、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5、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对于集体土地的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定。

二、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

1、参照使用年限补偿。

比如还剩40年、还剩20年,它是使用年限进行了缩减。但是集体建设用地往往都是没有使用年限的,所以在这一块它是比国有土地要强的。

2、参照用途补偿。

有的国有土地所产生的用途是非常广泛的,工矿、仓储、教育、娱乐,住宅商业都是可以的。

3、参考区位价值补偿。

同样是北京二环的地,我要参照三环的价值才可以。这体现了市场的区位价格。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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