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的财产可能是约定的时间生效,动产在交付时生效,不动产在登记时生效。财产赠与需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如果是动产赠与,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如果是不动产赠予,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可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在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赠予人可行使撤销权使赠予行为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从什么时候生效
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生效时间。从办理完结婚登记的时候开始算起,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而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多少年,都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自婚姻关系成立之日起,夫妻获得的财产一般都为夫妻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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