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的财产可能是约定的时间生效,动产在交付时生效,不动产在登记时生效。财产赠与需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如果是动产赠与,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如果是不动产赠予,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可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在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赠予人可行使撤销权使赠予行为无效。
一、房产赠与合同没有过户生效吗
房屋赠与合同没有过户生效,但赠与的房屋未经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赠与合同的撤销要注意哪些事项
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为:
其一,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赠与动产的,动产还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撤销权。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其二,不属于救灾、扶贫社会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赠与合同会有这样一项规定:“本赠与合同经公证之后不可撤销。”
三、民法上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对于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只要房屋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但是以下情况,赠予房不得随意撤销:第一种是已对赠与合同做了公证,公证了就表示双方的意思表示明确,不会改变。第二种是具备社会的公益性、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捐赠给灾区,或者做扶贫事业等等,这类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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