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2、在事故发生后七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应急要点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严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22报警,并拨打120或999求助。非机动车与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警。如伤者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应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专家提示骑自行车行驶时,不要抢行、猛拐、争道、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打闹。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避让行人;停车等信号灯时,不要越过停车线;拐弯时要伸手示意。通过铁路道口时,在火车到来前,自觉停在道口停止线或距道口最外侧铁路5米以外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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