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条件下才能预售商品房
时间:2023-06-25 11:03:57 4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商品房预售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办理预售登记。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开发商可以进行房地产预售的情况有哪些

开发商可以进行房地产预售的情况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三、没有预售许可证能不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品房预售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法律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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