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质量不合格会造成什么后果,会导致人身安全伤害、财产损失等,如何从技术角度认定不合格的房屋质量,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主体结构必须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保证其能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荷载。如:基础、承重墙、这些部位的结构裂缝、倾斜、坍塌等问题,应视为主要结构问题。
所谓“不合格”,是指房屋验收不合格或经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
“严重影响住宅正常使用”应指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买受人享受房屋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渗水、地面空鼓、墙体脱落不是房屋的主要结构问题,而是非结构质量缺陷。卖方应修理,买方不得要求退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买受人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住宅使用而提出的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不予受理得到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由出卖人负责修理;出卖人拒绝修理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理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理或者委托他人修理。在修理期间造成的修理费用和其他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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