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人:明确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点、文化程度、职业等。案由:列出案件罪名。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惩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事实和理由:说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并说明起诉情况。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二条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全文5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