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离婚协议中的孩子抚养权,是不可以的。离婚协议在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可以更改的,女方或者男方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对方同意变更的,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对方不同意变更,但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不可以更改。父母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的,双方应当对抚养费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后,应当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不可以对抚养费任意更改,孩子的实际需要超过抚养费的,可以要求增加。因此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不可以更改,约定的抚养费不够孩子需要的,可以额外增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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