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企业重要经济合同的载体,是企业的主要经济来源,在企业的经营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每一个企业都希望签订一份好的合同,都希望顺利实现合同目的,但是不测因素使得许多合同签订后仍处在风险之中。
对合同随意反悔和践踏的行为我们已经司空见惯,运用法律制裁合同违约行为虽然是有效方法,但时间过长,成本过高,有许多裁判甚至成了“马后炮”,官司打赢了也执行不了,所以与其在发生纠纷后打官司,还不如防范于未然,把合同的风险排除在萌芽之中。
但是,对于合同而言,合同领域是千变万化,风险也是纷繁复杂的,各种怪想层出不穷,虽然不能规避和控制所有的合同风险,但是经过最近对民法典的研究和修改过的合同,暂时总结了以下几点合同总的规避方式:
一、合同主体的风险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首先也是最开始的考虑就是主体是否是适格主体,其实很多人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就贸然的签订合同,特别是针对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见的合同,企业的信息不明确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作为合同的风险控制,我认为主体是第一道防线。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合同相对方的情况,也就是要做好尽职调查。
二、合同条款风险
在审查一份合同的时候,首先要确定该份合同的目的双方签订合同到底是要做什么,这样才能初步根据目的,想出双方应履行权利、义务及责任,在合同条款上,一定要做到围绕合同目的,对于合同条款而言,主要在合同中体现如下:合同主体条款、合同目的条款、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财务条款、法律条款、附则条款、合同补充条款。对于这些合同主体结构的条款一定要逐字逐句的分析,看是否有字眼上的漏洞及约定不明的情况,因为在条款上,很容易做手脚,只要一个字的差异就会带来整个合同的的实质性变化。比如:定金、订金和预付款;或和-和的运用、巧妙运用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合同无效条款和可撤销条款为自己留好后路等。
所以合同条款风险的控制,是体现一位合同律师专业水准的标尺,很多陷阱也是在合同具体条款中进行设计的,因此对合同条款的风险控制能把没必要的诉讼的扼杀在摇篮中。
三、管理的风险
合同签订后,需要专人进行管理,很多企业和个人不太注意合同的管理,这是很致命的,合同的管理不仅仅是把合同看好、放好。我觉得对合同的管理应该在如下几点体现:首先就把合同进行合理的分类进行归档(当然这主要是针对企业而言);其次,在没签下一份合同后,应该对这份合同的风险进行一个评估,并对风险作出预期规避,这样的话即使在未来合同出现什么异常情况,也可以即使进行处理;最后,是派专人对每一份合同的履行进行全程性跟踪和了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样才能防范于未然,这才是一个合同律师的根本目的。
作为一名专业的合同律师,不是等合同发生争议后,能让损失降到多少的问题,而是能否在签订合同之前就把损失降到最少,并且能充分的控制合同带来的风险,做好风险的预测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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