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市公司设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二、菏泽市公司设立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修正)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举办外资企业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对本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批事项,适用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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