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交警拖走,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其电动车需要在交警完成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的5日内可以取回,取回暂扣车辆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
首先是需要收取的,但认为拖车费收费标准以及停车费有异意可以向物价部门反应,因为交警部门在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拖车的情况下,是可以委托民营企业来完成的,而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需要扣留机动车的,所以从执法上来看没有问题,只看企业收费是否合理的情况。从此事上来看下次可要记住带上本子了。
上海牵引一次轿车的费用在150到200左右。事故牵引可以进保一次,比如出了事故不能再行驶,这时如果叫了牵引公司,牵引到一家修理厂,但是没有完全修好,再要换一家厂,又产生一笔牵引费。事故进保只能进一笔牵引费,另一笔要自己出。除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载的,超一人罚款50,上限罚款200,也就是说超100人也是罚款200。
2,《行政强制法》,其中赋予了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利
第二条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三)扣押财物;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在什么情况下交警回拖车
一、在道路上违章停放,严重妨碍交通,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者拒绝将车辆移走的。二、因故障不能行驶且不能立即修复,无法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的。三、因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或者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拖车不能收取拖车费用,也不能为驾驶员提供指定修理厂,由驾驶员自行选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