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适用经济补偿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
2.请求离婚补偿的一方应是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
3.付出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对其付出的义务予以补偿。补偿的数额应当与一方所付出劳务的价值相当。
4.请求离婚补偿权不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况。无论双方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均可以要求补偿,其请求补偿权不以对方的过错为要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过错的,也不因其过错剥夺其补偿请求权。
离婚经济补偿条件
(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
(2)请求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
(3)离婚时提出;这种补偿请求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文4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