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是未来的延续,当我们到达一定的年纪就会成家养育自己的孩子,在孩子出生后,我们要做的事情就多了起来,首先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后续孩子很多事情都会受到影响根本无法进行社会生活。那如果要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呢?丢失的话我们要怎么补办呢?
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
1、去单位报销医药费:出生证明,生育证明,身份证,母亲孕期检查卡,发票,出院证明,医院出示的药物清单(要盖章)
2、去派出所报户口:户口本,出生证明,生育证明(派出所要收上去),结婚证,身份证
3、去小孩户口所在地卫生所办理小孩免疫卡:出生证明,小孩户口本
4、去小孩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小孩大病医疗保险(有些地方有,有些地方无):小孩户口本,小孩照片2张
5、去小孩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父母单位办理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大人小孩户口本,独生子女申请单(在所办地领取,要父母双方单位盖章)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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