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解散并终止劳动关系,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如果公司是因为破产解散了,则公司在清算后的剩余财产需先支付清偿破产的费用以及公益债务,还有剩余的再用来支付职工的工资、抚恤费、补偿金等。这时可能公司的剩余财产就不能完全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补偿金了。
如果公司解散并终止劳动关系,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劳动者,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如果公司是因为破产解散了,则公司在清算后的剩余财产需先支付清偿破产的费用以及公益债务,还有剩余的再用来支付职工的工资、抚恤费、补偿金等,这时可能公司的剩余财产就不能完全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补偿金了。
企业解散后,职工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解散后,职工工资应当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劳动合同期限。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本人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向劳动者本人支付相当于一个工资支付期限的经济补偿。
因此,企业解散后,职工工资的计算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进行。
企业解散后,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解散后,职工工资应当按上述规定计算。如果员工工作年限不满半年,则按半个月计算工资;如果员工工作年限满半年,则按一个月计算工资;如果员工工作年限满一年,则按相当于一个工资支付期限的经济补偿。企业解散后,还需先支付清偿破产的费用以及公益债务,剩余财产才能用来支付职工的工资、抚恤费、补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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