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程序】外商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时间:2023-05-03 18:54:17 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外国投资者到中国开办外商投资企业,一般都有长期的经营计划,并实际上实施着这种长期的经营计划,取得了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市场经济风云变幻,难免会有一些投资者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不再继续经营下去,需要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关闭或退出该企业。这时候,就涉及到中国有关外资企业终止方面的诸多法律问题。

外资企业终止的方式有若干种,法律对各种方式都规定了详细的条件限制和办理程序,只有严格依法办理,外国投资者才能合法的退出,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如果不按法定程序退出,不但可能对外国投资者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而且可能导致一系列的法律责任。

因此,外国投资者很有必要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外资企业终止的原因和方式

外资企业终止的方式各不相同,其主要因素可以概括为:

1、经营期限到期。部分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初期设立的外资企业,经营期限已届满,投资人无心延长期限继续经营,而宣布终止清算。

2、投资决策失误。企业设立前,投资人未对市场、政策环境进行充分的调查和科学的分析,草率决策,导致投资决策失误,最终只能以终止企业而告终。

3、经营性亏损。企业经营不善或经营环境恶化,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若继续经营下去,还会导致更大亏损。大多数关门的企业都是基于这个原因决定终止。

4、中外合资(合作)者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人,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在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方面发生较大分歧,最终分道扬镳。

5、境外投资公司发生重大变动。境外母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大股东易人或亡故等变动,股权购买人或继承人无力经营,或境外投资人对全球市场布局发生发变化决定撤出中国,导致公司终止清算。

6、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

从经营期限角度可分为两种,一是经营期限届满时的正常终止(投资人决定延期经营的除外);一是经营期限届满前的非正常终止。

从投资人的主观意愿角度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投资人主动决定终止(包括企业继续存在,但投资人将出资转让给其他人,退出该企业);一是因客观原因,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不得不终止,例如法院裁定破产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

外资企业终止的方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主动自行清算;

2、被工商局处罚吊销营业执照,被迫清算;

3、不清算,被债权人申请到法院,由法院指定清算;(《公司法》184条)

4、不经营或停止经营,投资人或管理人员撤离;

5、将股权全部转让出去,以股权转让方式回收投资或转让投资义务、转让全部债权债务;

6、以变卖资产方式回收投资,然后进行清算或非法撤离;

上述几种情形中,除了股权转让方式之外,其他几种方式都将导致外资企业法律人格的消灭,应当依据法律程序进行清算。

二、外资企业清算的程序

1、组成清算组

公司应当在解散(终止)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外商投资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清算程序】外商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清算程序】外商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