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自行选择伤残鉴定机构。但是自行选择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自行选择的伤残鉴定机构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
2、该伤残鉴定机构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做出的伤残鉴定诊断证明。
交通事故伤残机构如何选择
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包括受害人本人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在起诉前提出申请,这时,律师事务所的申请行为实际上就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本人的申请行为。向受诉法院申请鉴定,然后由受诉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有很多受害人没有选择自行申请而是选择向法院申请鉴定。
受害人在选择鉴定机构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好在起诉前申请伤残鉴定,这样在鉴定机构的选择上有更大的主动性,可以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鉴定机构。而且受害人在诉前申请做的鉴定结论如果对方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结论需要重新鉴定的,法院不会重新鉴定。
2、选择鉴定机构时不仅要选择经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合格予以登记的鉴定机构,还要选择有信誉、权威性高的鉴定机构,也就是说要选择鉴定结论很难被推翻的鉴定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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