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需要办理13项事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审查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监督机构手续、设计图纸和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合同、标准点坐标等原始资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水文地质资料、以及建设单位驻地代表授权书和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协议。
建设单位需要办理以下事项: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8.图纸会审纪要;9.施工合同(复印件);10.标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12.建设单位驻地代表授权书;13.建设单位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协议。
建筑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建筑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的前提条件,是建筑施工的重要保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的施工资质证书;
3. 施工单位拟进入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4. 施工单位拟从事的工程范围;
5. 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的安全生产条件;
6. 施工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规模、工程造价、施工进度等;
7.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
8.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项目配备的施工机具及设施;
9.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材料是建筑施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不同地区和部门对材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备。
另外,施工许可证的领取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发证等环节。如果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相关部门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从而导致施工工程无法进行。因此,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材料,并且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建设单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审查表、施工许可证等事项,以确保施工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的前提条件,申请时需要提交一系列基本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受理、审查和发证等环节。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的关键。
《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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