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由商家对外负责,承运人承担过错责任,员工不对外。
首先,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再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最后,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毁损哪些情况承运人免责
快递毁损以下情况承运人免责,即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处理的。
3..因寄件人、收件人过失或寄递物品本身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4.因寄件人填写本单不规范或填写错误等,导致邮件延误或退回的。
6.用户自寄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6.超过寄递限额以上部分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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