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日至1991年12月3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学历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4、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职位,报考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八)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
7、在读的非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务员招考资格审核及面试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计划招考录用100名国家公务员,经市人事局按照笔试成绩进行确定,招考的14个职位共有251人进入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核
为了保证公务员招考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节省考生的宝贵时间,请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认真对照招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后,再来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资格不符职位要求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在审核时间内相关人员不按时到我局进行资格审核且不说明具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居住在广州市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16日全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地点在广州市吉祥路46号广州地税大厦1701室;外地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考生面试日期的前一天下午3:00—5:00进行资格审核,具体为7月22日、23日、24日及25日的下午,审核地点在广州市吉祥路46号广州地税大厦1607室。
(二)审核内容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普通高校学士(硕士)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以上5项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普通高校学士(硕士)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以上4项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面试安排
本次面试设两个组别进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同一组考官面试。
时间:2007年7月23日至26日,每组各分8场进行,每场分别于上午8:30或下午2:00开始。
地点:广州地税大厦1702室(面试室1)和1703室(面试室2)。
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7:5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20前到广州地税大厦1701室报到,报到时应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备查。
三、面试名单及安排(见附表)
四、其他
请阅知本通知的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确认,电子邮箱地址为:rjc-tp@gzds.org,邮件主题写明报考职位代码及本人姓名,如第1个职位考生张三已阅知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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