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是怎样的
时间:2023-05-30 15:15:10 3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条是对于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

1.城镇基本医保之间的转移接续。

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依照《社保登记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员工基本医保;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保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政策参加城镇员工基本医保或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保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保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保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2.城乡基本医保之间的转移接续。

农村户口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雇员公司依照《社保登记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员工基本医保。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口所在地新农合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保,并依照有关规定到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新农合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保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政策退出新农合,不再享受新农合待遇。

因为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保关系的农村户口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向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政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疗。

全文6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证 最新知识
针对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是怎样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是怎样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