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公司债务应用公司的所有财产来清偿债务,但是,若股东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即便公司破产,亦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未履行清算义务人应尽的义务,导致法院无法对债务人进行全面清算。
一、上市公司股东履行哪些义务?
1、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权利不得滥用义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二、最新股东代表如何产生
产生股东代表的方式有:
1、法人股东代表通常是通过在这些小股东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投票“选举”产生;
2、在股市上市公司中,由于有众多的个人大小股东,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只要是该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无论持股数量大小,在股东大会时都有权成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无须选举。
股东义务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吊销后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1、法定的清算责任。
2、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在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并被吊销的情况下,未能及时清算、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包括租房协议未及时解除的租金损失等等。因此,作为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利用关联关系从事生产经营、获利后故意不进行年检,导致公司被吊销,上述行为明显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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