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前往转入户口当地的派出所,申请开办转移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迁证;2、前往目前户籍所在地,提取以上资料,申办户口迁出程序;3、取到户籍资料后,在提交至落户派出所中,就可以补办落户程序了。
上海市户口迁移公共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符合常住户口管理相关规定的人员,即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其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相关单位批准的引进人才,仍可在人才类集体户落户。
2、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常住户口管理相关规定的人员;
2、申请材料不齐全;
3、申请人在户口申报事项中有违背事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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