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后如何申请工伤鉴定?询问劳动局工伤处。
属于工伤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四个月内无鉴定结论。超过鉴定期限的,受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向鉴定委员会了解情况,并监督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其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至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受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作出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相关诊断。
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作出期限可以延长30天。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交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停职停薪期满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员工在工作中死亡的近亲可以享受哪些福利?
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家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一)丧葬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六个月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和因工死亡的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丧偶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月10%。经批准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公死亡职工的工资;(三)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待遇。
一至四级残疾职工因工退薪死亡的,其近亲属不享受一次性死亡补助,只享受丧葬补助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全文7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