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是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可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责任,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损害的发⽣有过错,则可以依据规定,要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一、发生医疗纠纷怎样收集证据,医疗诉讼被告有何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应该保留好自己手里的缴费单、院医生的医嘱等可以证明在该医院治疗的证据,然后应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因为只有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诉讼被告可以是医院,也可以是医务人员。
二、医院误诊可以起诉吗
医院误诊可以起诉。
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病人家属应提醒。
3、处理后果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三、四级医疗事故相当几级伤残
四级医疗事故相当几级伤残,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上伤残等级是需要根据司法鉴定的结论来进行判断的。
医疗事故赔偿申请书第一是要写明患者就是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第二是要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第三是申请的内容,要求医院赔偿什么费用。第四是要写清楚发生医疗事故的基本事实与要求医院赔偿的理由。最后附上能证明由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有关证明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医疗事故赔偿申请书第一是要写明患者就是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基本信息。第二是要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第三是申请的内容,要求医院赔偿什么费用。第四是要写清楚发生医疗事故的基本事实与要求医院赔偿的理由。最后附上能证明由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有关证明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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