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的材料(均为原件):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孩子的户口簿;
3、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4、学籍证明(未上学的可以不带)。
办理流程:
1、准备好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孩子以及户主的户口簿单篇复印件。
2、办理身份证申请,手写申请理由。
3、到居委会去盖章。
4、带宝宝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拍照,需缴纳20元工本费。
5、一个月后带户口本和领取身份证的凭证去领取身份证。
外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外地补办身份证需要证明材料如下:
一、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如下材料:补领申请表、本人户口本、本人照片等。且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最长可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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