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需要当事人的户口簿。如果不是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或者居民身份证已经遗失的,还应当准备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如果是异地办理的,还需要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然后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到常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满足下列申请条件之一,就可以办理:
1、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3个月)的;
2、在深圳合法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3个月)的;
3、在深圳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和在读证明为依据)的。
所需材料:
1、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原件;
2、申请人相片;
3、如果是未成年人,须提供监护人证明材料,比如《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A4纸竖向复印,核验原件。
4、在校生提供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深圳市在校学生需提供),用A4纸竖向复印,核验原件;
5、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各类有效身份证件中任意一种即可。用A4纸竖向复印,核验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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