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无罪释放国家会赔偿。赔偿方式为,消除影响。消除影响是指国家机关承担的在特定范围内消除因侵犯名誉权、荣誉权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影响,对受害人名誉和荣誉的赔偿方式;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另外,如果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在看守所羁押37天无罪释放的,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也没有补偿。如果是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后果是什么
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后果是要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二、无罪拘留37天赔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是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在羁押37天无罪释放的,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是逮捕后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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