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套房首付新政策有:
1、缴纳由2年提高到5年,单身人员不得。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2、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普通住房50%,非普通住房7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3、购房严禁使用首付贷、过桥贷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4、鼓励企业自建人才公寓。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
按揭二套房首付相关政策
首先就是认定的内容。如果说贷款买过了一套房商业贷款,同时,也已结清再进行贷款买房的话,这也就是算首套的。如果说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再选择卖掉,然后还通过了房屋的登记系统查询不到相关的房产,但是,也在相应的银行的征信系统里面可以查到贷款的记录再贷款买房的话,也是可以算做首套住房的。如果说是全款买过一套房的,又是通过贷款买房的话,也是可以算成首套的。如果说是全款买过一套房的,但是后来又卖掉了的话,那么,假如房屋的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的,再进行贷款买房也是可以算作是首套住房的。如果说个人的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的相关的记录全部都已经还清的,同时,还在出售的时候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相关的证明的话,那么,像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也是可以算作是首套住房的。同时,如果说是个人的名下有了一套房商业贷款,同时,也是已还清另一套的话,也是可以算作是公积金贷款的,像一些已出售的,同时也是能够提供相关的住房出售的证明的,再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的话,也是可以算成是首套住房的。
三、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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