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可以留置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不能成立留置权的。
取得留置权的积极要件,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这主要有以下几项: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留置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的履行,因此享有留置权的应当是债权人。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债权人虽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但在债权尚未届清偿期时,因此时尚不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发生留置权。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动产。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才有留置权可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二、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三、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后果是什么
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券。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后果是,受害人可以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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