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异地生产费用全由个人垫付,且需要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申请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规定,参保职工因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准假外出等原因在市外(境内)进行生育或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除了提供报销生育保险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级别证明。
在异地生产前需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生产后90天内再按照报销流程要求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具体的经办事宜,可与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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