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农村建房合同可以写明施工人与发包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房屋的面积、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以及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等条款。
一、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发包人、承包人的主体资质、建设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
9、竣工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
10、质量保证范围和期限;
11、相互合作条款。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工程合同如何进行审查?
工程合同的审查应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合同明确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责任及索赔、保修责任等条款。
三、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一般是:
1、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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