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印发后,宁夏证监局高度重视,在开展辖区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专项活动的同时,强化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综合协作,此前与自治区金融办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宁夏重组、定向增发等相关业务中加强信息管理的通知》,近日,又联合自治区公安厅、监察厅、国资委、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建立《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联系会议制度》,推进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建立联席会议,实现全区防控内幕交易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按照齐抓共管、打防结合、综合防治的原则,宁夏证监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自治区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全区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五部委关于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制订自治区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共同协调、解决自治区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构筑防控内幕交易综合监管体系
鉴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多元化特征,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一是证券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并将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现场检查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对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上市公司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建议相关部门暂停或取消其业务资格;二是公安机关在接到依法移送的案件后,要及时立案查处;三是检察机关依法对资本市场内幕交易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及时立案查处;四是监察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管管理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接触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办法,落实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对泄露内幕信息或从事内幕交易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依法查处,形成打击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
联系会议制度安排部署了全区当前防控内幕交易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二是切实解决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引发的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问题;三是建立对内幕交易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办的综合防控机制;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进一步规范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和协作配合的原则,认真落实职责分工,确保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下一步,宁夏证监局要进一步加强与上市部、交易所三点一线监管联动机制,深化与公安、司法、监察、国资等单位的合作和交流,在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和其他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中提供全力支持,推动辖区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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