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目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相关延伸】问:代位权能提前行使吗?答:债权人债权到期前,债务人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到期或者未能及时申报破产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由债务人承担。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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