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代位权诉讼诉讼费用如何支付?
税收代位权诉讼诉讼费用会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税收代位权诉讼是什么样的?
税收代位权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形式。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收代位权诉讼中的和解权、请求调解权受到限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被告双方都享有自行和解权或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和解或者调解往往是在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作出让步、甚至于巨大让步的基础上进行的,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达成常常是权利人放弃部分实体权利所产生的妥协结果,行使和解权或请求调解权的一方原则上应当是对实体权利享有处分权的主体。然而,在税收代位权诉讼中,作为原告的税务机关是一种特殊的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其职责,在税收代位权诉讼中,税务机关不能妥协、不能让步、不能放弃实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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