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流程:取得出让方的同意;提交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审核;地籍测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册登记;换发新的土地证书。
一、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聚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问题是: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居民宅基地可以出售吗
居民宅基地不可以出售,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该如何过户
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不能过户。所谓过户,就是办理房产证登记内容的变更手续,没有房产证自然也就谈不上过户。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转让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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