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退房的情形具体如下:
1、催告后三个月内,买方延迟支付房款或者卖方延迟交付房屋,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符合约定的单方解除条件;
3、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居住;
4、交付后的房屋出现严重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
一、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房?
以下情形可以退房:1、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2、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3、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4、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
二、买方已经提出的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如下:1、卖方擅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一房两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4、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理限度,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但是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发生房产纠纷时应怎么应对
1、如果因逾期交房产生纠纷,则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合同中没约定的,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因逾期办理房产证发生纠纷的,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赔偿损失。
3、因面积差异产生纠纷,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4、因定金产生纠纷。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5、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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