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可以重新协商,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等。
一、疫情构成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免责原因吗
疫情构成工期延误违约责任的免责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依照不可抗力的影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不可抗力的范围是什么?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疫情是一种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性质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但其在具体合同关系中是否会被法院认定为不可抗力,构成法免责原因,仍需结合具体合同的根本目的、履行合同、因果关系等因素来判断。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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